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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再婚爸妈送房当贺礼 婆媳开战母逼儿归还房产
2010-3-19 15:11:49 来源:东南网 编辑:小铃铛
  赠屋后,老两口与儿子儿媳住在一块,婆媳常因小事争吵。近日婆媳“战争”升级,婆婆要儿媳滚出去住,媳妇说房子已经是老公的,该滚出去的是婆婆,老妈一气之下要儿子归还房子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9日讯(本网记者 苏燕梅)

  母亲办赠与公证 把房子给了儿子

  郭先生的房屋位于台江,是一套拆迁房。三年前,郭先生的前妻和别人好上了,两人终以离婚了事。经协商,郭先生把家里的大部分钱都给了前妻,儿子归了他。

  离婚一年多后,郭先生在朋友家中,认识了曾小姐。曾小姐也是离异的单身女子,曾小姐说,她的前夫在她坐月子时,去外面“偷腥”。她一气之下,提出了离婚,女儿判给了她。

  共同的经历,让两人的心走得更近了。交往半年后,两人组成了新的家庭。郭先生的父母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看到儿子再婚,两位老人的心里乐开了花。两位老人打算送一份厚礼给郭先生,可是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两位老人想了很久,办了赠与公证,把房子赠与儿子,让儿媳妇高兴,以后和儿子好好过。

  儿子再婚后 她老把两媳妇做比较

  婚后不久,郭先生的母亲就发现儿媳比较懒,而且喜欢乱花钱。她还经常拿曾女士和郭先生的前妻进行对比。

  郭先生的母亲说,以前的儿媳妇,生活上很简朴。可是,现在的媳妇吃穿讲究。媳妇还有一毛病,经常拉着郭先生,带着两个孩子去饭店吃,把两位老人晾在家里。

  曾女士对婆婆的一些做法也很生气。她说,婆婆经常把郭先生拉到自己房间说悄悄话。

  每次,郭先生从母亲房间出来,臭着一张脸,还提醒她,平时要对婆婆好一点。两夫妻为此经常吵架。更让曾女士受不了的是,婆婆对待两个孩子持不同态度。她常给自己的孙子开小灶,炖补品,却不给她的女儿吃。

  前不久,曾女士的一位亲戚结婚,她想送一条金项链做贺礼。郭先生手头的钱不够,只好向老妈伸手。母亲责怪儿子太宠妻子,不仅把儿子大骂一通,还指桑骂槐。曾女士听了后,冲进房间与婆婆大吵一架。婆婆要曾女士滚到外面去住。而曾女士也不示弱,说房子已经是郭先生的,该滚出去的是婆婆。

  郭先生的母亲一急之下,就一头往床沿撞去,头部顿时鲜血直流。

  为了要回房子 母亲强拉儿子办公证

  郭母伤好以后,想起曾女士的话,越想越生气,她觉得儿媳对自己不好,后悔当初把房子给儿子了。她曾经多次对郭先生说,他最好找个房子,带着妻子搬出去住。可是,郭先生下岗在家多年,如今在大楼当保安,哪里有能力搬出去住。

  近日,郭先生的母亲拉着他来到福州市公证处,要求儿子把房子回赠给她。郭先生开始不肯去,可是拗不过母亲,只好跟着父母走一趟。

  找到公证员,她就迫不及待地对公证员说,要办赠与公证。没等公证员回答,她就把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一一摆在公证员的面前。公证员做笔录时,她也抢着帮儿子回答。公证员从郭母的行为中,看出了蹊跷。

  公证员悄悄地把郭先生叫到旁边,询问情况。郭先生说,其实他也不想做这个公证,是母亲硬拉他过来的。同时,他也担心,自己办了公证后,回去没法向妻子交代。

  最后,公证员拒绝给郭先生办理赠与公证。郭母一听公证员不办公证,就直冲公证员吼。公证员耐心解释,她却听不进去。

  她的丈夫、儿子只好把她拉出了公证处。

  普及一下:

  公证员:我国法律规定,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赠与行为,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个案例中,郭先生并不愿意把房子回赠给母亲范女士,所以不能办理赠与公证。同时,范女士的赠与行为发生在儿子郭先生婚后,郭先生要办理赠与公证也需要和妻子曾女士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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