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根类别 > 购物天堂 > 消费指南

家用电器的使用年限

时间: 2003-10-24 18:18:33 编辑: y_editor

家用电器的使用年限

    以下是部分家用电器的正常使用年限标准:

·彩色电视机
·黑白电视机
·录象机
·电冰箱
·洗衣机
·吸尘器
·电热毯
8-12年
10-12年
7年
13-16年
12年
11年
8年
·电吹风
·电熨斗
·电暖炉
·电风扇
·煤气灶
·野外烧烤炉
4年
9年
18年
16年
16年
6年
·电热水器
·微波炉  
·电饭煲 
·电话录音系统
·电动剃须刀
·个人电脑
12年
11年
10年
5年
4年
6年

发表您的评论/查看网友们的评论
[当前共有 条评论]
相关资源:
  • 我们共同的家园-龙岩 [2004-2-20]
  • 厦门率先启动“家校通” [2004-2-20]
  • 家居装饰是门艺术,整体设计不容忽视 [2004-2-20]
  • 什么是用公积金“冲还贷”? [2004-2-16]
  • 盐在生活保健中的妙用 [2004-2-14]
  • 客家风情寻根游 [2004-2-14]
  • 小店主到企业家的跨越 [2004-2-12]
  • 2004年居室流行色彩 [2004-2-11]
  • 家电维修诚聘 [2004-2-11]
  • 莲花国家森林公园已获国家林业局批准 [2004-2-8]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广告合作 | 招聘信息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推荐使用IE5.0以上版本 800*600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Copyright © 2002-2004 364000.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