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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明实业获得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先行赔付"示范单位

时间: 2006-7-18 18:29:36 编辑: d_editor

公 告

龙岩市天明实业有限公司实行“先行赔付”工作三周年,实现“零”赔付。获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先行赔付”示范单位。

特此公告。

 

 

龙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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