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秩序,进一步深化我市警企联合打击违法犯罪,根据省公安厅和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部署,从2006年9月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窃电违法犯罪“闪电”专项行动。市、县各级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详细制定了方案,确定了重点打击整治对象、区域、重点案件及对象。 11月14日,根据“闪电”行动综合整治专案的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笔者随同公安局、电业局和电视台记者共20多人到万安镇的松洋、五村、浮竹村等五家窃电嫌疑户处开展反窃电专项检查,虽然窃电量小,但对规范供用电环境起了积极的作用。 万安镇是龙岩新罗区最偏远的一个镇,有21个行政村,87个自然村,今年8月份,电业局从当地小水电接管了13个行政村,3200户用电户的供电。万安镇地广人稀,用电量不大,但线路却很长,10千伏线路就有133公里,再加上窃电、违章用电现象时有发生,因而线损高,管理很困难。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用电环境,打击、威慑不良用电行为,郊区局特别安排了一次大规模的“闪电”行动。 到了万安供电所,经过了简短的行动部署后,就兵分三路出发了。笔者跟随一组到11公里开外的村庄——上坂自然村和贝坑自然村,汽车在弯曲的公路上走了40分钟才到达目的地。上坂自然村在山坳里,只有170多人居住,当检查组突然出现在村里时,村民都惊呆了,谁也想不到,这山沟沟里会来那么多人抓窃电。检查组直奔一家窃电嫌疑户去查,经过一番认真检查,没发现窃电行为。然后,我们又驱车来到贝坑自然村,这个自然村也是在山坳里。我们发现这家窃电嫌疑户有绕过电表短接的际像,只是没有抓到现行,也未发现临时短接的导线。这时已经是下午1点多了,户主没有在家,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厨房中摆放着电磁炉等电器。据万安供电所的农电工介绍,这家人早晨去干活,中午没回来,要到晚上才回家。估计是在做饭时,进行短接窃电。农电工再次把接线口包扎好,要等主人回来后对他进行思想教育。 另外两个检查组检查到的情况也大体相同,除了抓到一家正在窃电外,其余都没抓到现行。本次行动虽然没有大案、要案,但对想贪小利的村民起了一定的威慑作用,教育了一大批人,也为供电所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龙岩网 茜茜)  检查组检查窃电嫌疑户  明显的窃电法之“短接窃电”   极其危险的“蜘蛛网”  电线上布满灰尘和油烟 相关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龙岩市辖区为二千元)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国家《电力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用电户查阅有关资料,并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用户对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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