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酒后顿起色心,爬窗窜进女同事卧室欲非礼,未得逞。12月12日,永定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骆锦标有期徒刑两年。
2006年9月22日凌晨,惠安男子骆锦标在永定县下洋镇喝醉酒后,窜至所在公司陈某某卧室,欲强奸陈某某。陈某某极力反抗,搏斗中颈部多处被抓伤。骆锦标见无法得逞,逃离现场。
【来源于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