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召开的福建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会要求,今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对所有廉租对象的保障覆盖。 目前,福建省九个设区市都已启动廉租住房制度,有7100多户家庭享受这一制度带来的实惠,其中租赁补贴850户,实物配租2300多户,租金核减4000多户。 据介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会议要求,各地在确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标准,可以考虑按照每户40-60平方米的标准保障。保障方式主要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在准入机制上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程序操作,在退出机制上,要定期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退和调整,确保廉租住房政策真正解决最需要的住房困难群体。 [来源于福建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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