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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市民指出二手房拍卖会有三大“软肋”

时间: 2007-11-8 11:19:12 编辑: 小铃铛
    二手房拍卖会存在这些“软肋”

    5日,福州首次房地产拍卖会23套房源仅成交了11套的消息见报后,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一些参加当日拍卖会的竞买人致电财富专线83762163表示,二手房拍卖会这种新的交易方式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竞买人:看房时间不充足

    市民刘女士参加了4日的房产拍卖会,但是没有竞拍。她对记者表示,她全程关注了此次拍卖。她认为,二手房交易新添一种新渠道是种好事。不过拍卖会这种新方式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刘女士说,她在现场和其他竞买人交流了一下,发现竞买者最为关注的还是价格。大家都认为拍卖的起拍价应该比市场的主流报价低。不过从实际情况看,这些房源的底价并不是很低,仍是市场上的主流报价,使得买卖双方的心理定价差距过大。

    其次,刘女士认为房子是“大件”商品,而拍卖会组织的看房时间是大家一起去,只能在拍卖前的几天里集中看房一两次,无法详尽地向竞买者介绍房产及竞买的相关细则。而且拍卖行表示,对房子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也让不少竞买者感到担心。

    拍卖行:将进一步改进服务

    对于刘女士的说法,拍卖行人士表示,由于拍卖公司人手较少,因此初次举行房产拍卖时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如看房时间不充裕等。该人士表示,今后房产拍卖会将定期举办,拍卖行也将进一步改进服务。

    对于拍卖行不承担房子瑕疵担保责任的问题,拍卖行认为,拍卖公司对瑕疵的免责条款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拍卖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企业、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过,为了保证买房人的权益,拍卖行将严格把关,保证买房人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房源,避免“摸黑竞买”的现象。

    而在拍卖价格方面,对拍卖公司来说,定价过高会导致流拍,定价过低又会影响委托人的利益,如何在两者之间把握一个利益平衡点,的确是很难的事情。这就需要拍卖方提供准确可信的估价,并依据大量的实践经验作出判断。预计随着该业务的进一步开展,拍卖起拍价将更合理。(记者 江海)

                             [来源于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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