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定县国家税务局采取措施加大房地产税收征管力度,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永定县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同财政、地税、国土、城建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针对该县房地产开发 和小城镇建设迅速发展的状况,组织开展对房地产开发税收的专项调研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做好户籍摸底调查,充分掌握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开发形式、项目数量以及税源分布情况,强化税源监控。做好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对不能进行准确财务核算、无法准确核算收入、成本支出的企业推行核定征收。严格执行龙岩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业应税所得率最低控管办法,抓好行业控管工作。同时,永定县国税局认真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9月份汇算清缴查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度所得税59.4万元,滞纳金3.33万元。此外,该局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加强关联企业的调查,防止利润的非正常转移。1-8月份,该局累计入库房地产企业所得税528.28万元,同比增收374.58万元,增长243%。 [来源于闽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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