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龙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在艺典中心剧场隆重举行。市人民政府徐继武副市长,福建省工商副局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会长黄培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杨新民会长、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文生等领导出席了20周年纪念大会。 龙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20周年以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引导消费,促进和谐发展,先后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委员会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杨新民会长在会上致词,他说,从1986年9月26日成立以来,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部分,龙岩市消委会走过了4届20年的历程。20年栉风沐雨,是我市消委会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健全壮大的20年,这20年的发展实践给我们深刻的启示,要紧扣时代脉搏,自觉适应市场需求,是维权事业不断发展的前提。市场经济越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就越重要,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的消委会,只要头多角度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消费维权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影响日益扩大。 市人民政府徐继武副市长在会上发表讲话,他说,市消委会成立以来,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不断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中坚力量。每年3月份,利用纪念“3.15”,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徐副市长还提出了几点建议,一、广泛宣传,增强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意识。二、组织协调,形成消费维权齐抓共管的格局。三、加大力度,广泛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四、创新务实,不断提升消委会的工作水平。五、关心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支持消委会履行职能。 会上,徐继武副市长还为谢克金、洪军、况一帆、管笛、刘锦波等5人授予鲜花并颁发“龙岩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特别奖”奖牌;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7个单位被评为“龙岩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董基泓等27人被评为“龙岩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者”。 【龙岩网 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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