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龙岩网主页
> 315知识园地
消委会不予受理的投诉
时间: 2006-10-17 11:11:39 编辑: 小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消委会不予受理:
1.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生产资料方面的投诉)。
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经济纠纷的投诉。
3.个体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的纠纷的投诉。
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的证据的投诉。
5.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受理的投诉。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
发表您的评论/查看网友们的评论
】
[当前共有 条评论]
相关资源
慎购“冬眠”太阳能热水器
[2006-10-17]
提防“黑心”低压电器
[2006-10-17]
手机充电引发火灾,消委会尽心化解纠纷
[2006-10-17]
2005消费年主题“健康.维权”
[2006-10-17]
什么叫“消费争议先行赔付”
[2006-10-17]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06-10-17]
消委会受理投诉的范围
[2006-10-17]
消委会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程序
[2006-10-17]
消费者如何向消委会投诉?
[2006-10-17]
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的五种途径
[200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