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频道 -> 物业法规 -> 龙岩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龙岩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Writer: 龙岩网小编Date: 2015-06-09From: 龙岩市新罗区物业管理站
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65号令)、《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部 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房〔200818号)以及《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闽建房〔2009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热销路线